惠水:三措并举抓实“三重一大”监督
文章来源:惠水县纪委监委
发布于:2022/03/25 08:52:3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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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你单位的‘三重一大’议事制度不够完善,研究‘三重一大’事项会议记录不规范,请局党组高度重视,及时修订完善并严格执行,会议记录要详实和规范。”日前,惠水县纪委监委派驻第八纪检监察组组长卢增国在对县司法局开展“驻点”监督时指出该单位存在的“三重一大”问题。
为抓实派驻机构“三重一大”事项监督工作,惠水县纪委监委压紧压实派驻监督责任,督促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做实会前提前掌握、会中参会监督、会后跟踪督查三步走“规定动作”,摸清被监督单位“家底”,排查和防范廉政风险点,充分发挥好监督“探头”作用。
督促会前提前报备,提高监督的主动性。要求被监督单位认真填写《“三重一大”决策事项报备表》,提前两天向派驻纪检监察组报备会议议题、拟研究事项的初步方案、政策依据等相关资料的同时,提示派驻纪检监察组会前向单位“一把手”、班子成员等详细了解拟研究事项的整体情况,并对决策事项进行讨论、分析、研判,查找廉政风险,形成初步监督建议和风险防范措施后反馈给监督单位。
会中全程参会监督,严格决策程序。加强对被监督单位“三重一大”决策制度的监督,按时列席会议,对现场发现违反决策程序规定或存在廉政风险的,果断提出监督意见,确保“三重一大”会议决策符合纪律、政策和程序要求。
会后,加强跟踪问效,严防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行为。做好决策执行进度、廉政风险防控等专项监督检查工作,定期跟踪督查“三重一大”事项决策执行情况,对于监督发现工作推进不力、工作作风漂浮、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,及时反馈纠正并提出处理意见建议,对于整改不到位、屡改屡犯的,坚决严肃追责问责。
今年以来,惠水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参加被监督单位“三重一大”党委(党组)班子决策会议 23次,提出监督意见建议38条,有效保障了被监督单位的“三重一大”制度落到实处。